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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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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生物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总则
1. 倡导全体实验室人员发挥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精神。强化德行修养、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竖立以实验室为家的主人翁精神。
2.严格保密制度,我单位所有未公开的实验结果、过程、数据、计算程序、材料、样品都属于本室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如擅自转移、泄密、非法交易获利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实验室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质粒、菌种及细胞等实验相关用品等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一律不得移动、外借或赠送。
4.经管理人员许可,使用指定范围的仪器,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其它设备。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具体见《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 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否则取消带入者进入实验室资格。
6.严格考勤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八点到实验室,四点五十下班,离开一天以上需向管理人员请假,两天以上向实验室主任请假。违者按学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乃至退学。
7. 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具有危险性实验需经过实验室主任批准。
8.保持各自包干区域、管理设备清洁,衣物、鞋、帽按指定地点放置,实验完毕清洁桌面,清洗物品,公用物品归回原位具体见《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9.在加热、烘干、蒸馏、高压灭菌前后,所用仪器及其电源线需进行检查,且需专人看管。各种有毒、易燃、易爆、易挥发化学药品使用执行安全操作具体见《实验室安全制度》。
10.定期参加实验室的各种学术活动,及时递交论文及论著并参加相关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具体参见《人员培训制度》。
11.在毕业(离开实验室)前将借用工作服洗干净以及钥匙、试剂、加样枪、实验记录、材料、成果、质粒、菌种及细胞等一切实验相关物品移交管理人员后,方准予离开。
二、 管理人员职责
1. 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
2. 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进行检测工作。
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5. 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力求减少质量差错,杜绝质量事故,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相关仪器管理人员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7.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8.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9.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投资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4.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5.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使用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6. 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7.凡属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以致造成责任事故者;任意拆卸造成损失者;保管不当、玩忽职守以致发生失窃、灾害、破损等损失者;以及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经查明属实者,根据情节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予以处分。
8.由于自然损耗和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仪器设备破损或者确因工作人员缺乏经验而造成损失,需经实验室领导会同有关部门鉴定作出结论后,方可免予赔偿。
9.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四、 实验室安全制度
1.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在加热、烘干、蒸馏、高压灭菌前后,所用仪器及其电源线需进行检查,且需专人看管。
6.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7.传染性细菌、病毒样品、材料等不得带入普通实验室,确因实验需要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采用必须的安全措施后在P2实验室进行。私自携带危险样品者予以重罚,后果严重者移交执法机构。
8. 如遇火警,除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外,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9. 如有盗窃发生立即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如遇到事故发生,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并保护好现场。
10.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1.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
12.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3. 实验室内不得抽烟、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14.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5.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五、实验室卫生制度
1. 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
2. 实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板和整理台面物品。实验室清出的垃圾和试剂、药品空瓶,要分别倒(放)到指定的位置。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应妥善处理。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必须与保卫部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3.按时完成个人分配的包干区卫生任务或值日任务。
4.特殊清洁要求的细胞培养、P2实验室需经过批准,达到其清洁要求后方可进入。
六、人员培训制度
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医学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3.按时参加实验室的学术讲座、实验技能培训、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4.时刻关注国内外各种会议、如有合适论文及时向实验室主任递交参加申请。
七、进修学习管理办法
1.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的方针,热忱向国内外开放,欢迎广大科研人员、在读研究生来实验室进修。
2.凡外单位要求派员来实验室进修学习,应由派出单位出具公函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接受手续。
3.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办理离室手续,如需延长进修学习期限,须征得实验室主管领导同意,并补办延长手续。
4.进修实习者进修期内所有实验成果归实验室所有,无论何时发表相关论文及其成果申报,必须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第一单位必须为本实验室,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进修实习者必须遵守本实验室和依托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模式生物重点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的组织起统一的指挥系统,科学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准确的调度所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科研和教学秩序,特制定《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事故应急措施
1、实验室突发传染性的微生物泄漏等事件的应急处理:实验室相关部门应紧急关闭,留待整改;同时要及时将患病人员和接触人员隔离,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
2、实验药品引起的伤害和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处理:实验药品引起伤害的,实验室要及时将实验药品与人员分开,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实验药品引起污染的,则立即切断污染源;保护好现场,保证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调查顺利进行。
3、研究人员创伤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学校保健科医师进行止血、包扎等应急处理;创伤情况比较严重的,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并由校医护送到医院进行救治。4、触电事件的应急处理:遇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触电者移到安全场所;同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
5、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理:实验室要立即将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如发现现场有人员受伤的,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的秩序,保证实验室的通道畅通,为火灾的抢救和伤员的急救做好准备。
6、发生停电和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验室应配备UPS装置,一旦停电立即启用,以保证一些重要仪器维持正常运转,停水后应立即关闭水龙头;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建立由室主任为组长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内实行职责分工。
(二)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1、事故指挥:由室主任担任事故总指挥,主要负责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听取现场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向现场下达处理的指令。
2、应急处理: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
3、现场维护:教导处工会团委负责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师生、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保证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等。
4、后勤保障:总务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生活安排,保障事故处理需要物品的提供,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紧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本办法以上所述及的事故时,紧急处理预备案件立即启动。
四、本预案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模式生物重点实验室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工作需要,使实验室在经费运行方面制度化、制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有计划、有目的地使用经费,实验室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三条 重大的财务支出(如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环境改造等)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条  对上级每年下拨的运行经费,实验室根据现行机制运行的实际需要,实行切块管理,即:开放课题、学委会、学术交流、主任基金、实验条件、行政运行费等将实行经费总额包干,节约使用,原则上超支不补。 第五条  切块管理的经费额度根据当年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研究确定。分管领导统一规划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务清楚,定时公布运行情况,以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 超过五千元的支出须经实验室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万元的支出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七条  凡进行关的理论、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费用,需由实验室主任审批后支出。 第八条  实验室需要使用经费的人员,为严格审批手续,需填写“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实验室经费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各种财务借款与温州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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