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加强和规范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08〕313号)精神,省科技厅决定对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了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与各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省科技厅于3月28日下午在杭州清水湾假日酒店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全省进200多家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本实验室虽然还未验收,属于不参加此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但是实验室领导非常重视,仍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是考察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科研产出、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贡献、提供公共服务、重大标志性成果及建设资金落实支出、财务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培训结束后全省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全面投入开展绩效评价材料准备工作中。通过此次培训,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将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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